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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从来不是犯罪的“护身符”
2020-07-29 14:41:00  来源:常州钟楼人民检察院

  最近,电影《少年的你》让校园欺凌这个沉重的话题重回公众视野。影片中,主人公的遭遇令人痛心,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同样触目惊心。

  

  

  

  案

  2018年5月4日晚,我市某职校的一名男孩在西瀛里明城墙附近,被另一所技校的丁某等5名学生采用拳打脚踢、强行灌水、灌酒等方式进行侮辱和殴打,并拍摄现场视频,整个过程持续了2小时。受害者和施暴者都是未成年学生,而动手的理由仅仅是“我看你不顺眼”。事后,丁某将现场视频传到QQ空间进行炫耀,仅一小时,点击量就破千,转发40余次。该视频在化龙巷论坛迅速扩散传播,引发强烈社会反响,短短一周,阅读量接近14万,跟帖近600条,多家媒体相继报道。

  

  PART 01

  

  

  提前介入,彰显司法力度

  

  这起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不能够简单以肉体的伤害程度来进行衡量。不分缘由的随意殴打,社交网站的肆意传播,不仅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了长久的身心伤害,更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基于这一判断,我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围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时固定证据,为案件的顺利起诉打牢基础,充分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有力纠正了“未成年人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切实捍卫了司法尊严。

  

  

  

  

  PART 02

  

  

  双向保护,传递司法温度

 

  针对未成年案件,我院始终将双向保护的基本理念贯穿办案过程,为6名涉案学生均邀请“专属”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测评与疏导,针对追求刺激、自暴自弃、寻求接纳等不同心理“需求”量身定制心理干预方案。

  为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先后五次组织双方家长进行调解,最终被告人作出诚恳道歉和赔偿,为被害人后续治疗弥补了资金缺口。

  最后在综合考虑自首、谅解等情节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对五名被告人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

  

  

  

  PART 03

  

  

  专业预防,拓展司法宽度

  

  校园欺凌频发的背后,是家庭教育、生命教育和法治教育的缺失,学校、家庭和司法机关均无法置身事外。

  我院向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探索出以法治宣讲、模拟法庭和家长学校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学校、家庭、检察三位一体的“3+3”校园欺凌预防机制。

  同时,根据该案改编的模拟法庭在钟楼法院悄然举行,涉案学校学生亲身参与庭审和观摩,心灵的震颤不言而喻。

  

  

  

  检察官有话说

  此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监督职能的直接体现,也是检察机关给予校园欺凌现象频发的有力回击。该案的办理,本身就是一堂生动的全民普法课,因为它普及了这样一条常识:检察机关既保护小天使,也要惩治小恶魔,“未成年”,从来不是犯罪的“护身符”,对校园欺凌说不,保护每一个“少年的你”,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严管又厚爱,宽容不纵容,如此,校园才能真正成为被美好和希望浸润的沃土。

  编辑:左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