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刑事检察业务(含未检)
一、刑事检察工作
2024年,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6件246人,同比下降5.14%、上升12.84%,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54件227人,不批准逮捕13件2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75件1216人,同比下降12.15%和5.44%,审结后决定起诉861人,决定不起诉169人。
二、刑事监督工作
2024,我院监督立案6件6人,监督撤案10件12人。
纠正漏捕、漏诉共计6人。
共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提出建议2人,均获采纳。
三、刑事执行工作
2024年,共计发出刑罚执行和强制措施监督意见12件,均获采纳。
第二部分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一、民事检察
2024年,共计发出民事生效裁判案件再审检察建议9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5件,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9件,均获采纳。
二、行政检察
2024年,共计发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行政争议化解2件,行刑反向衔接提出检察意见40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2024年,共计立案71件,审查后启动诉前程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均获采纳,整改率为100%。
第三部分 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2024年,共开展司法救助23件,救助金额达2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