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刑事检察业务(含未检)
一、刑事检察工作
2023年,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5件218人,同比上升43.4%和42.5%,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61件192人,不批准逮捕12件2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96件1286人,同比上升30.5%和12.0%,审结后决定起诉901人,决定不起诉228人。
二、刑事监督工作
2023,我院监督立案11件17人,监督撤案23件48人。
纠正漏捕、漏诉共计17人。
共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9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0件。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提出建议3人,均获采纳。
三、刑事执行工作
2023年,共计发出刑罚执行和强制措施监督意见12件,均获采纳。
第二部分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一、民事检察
2023年,共计发出民事生效裁判案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7件,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6件,均获采纳。
二、行政检察
2023年,共计发出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件,行政争议化解3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2023年,共计立案124件,审查后启动诉前程序发出诉前检察建81件,均获采纳,整改率为100%。
第三部分 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2023年,共开展司法救助50件,救助金额达2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