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刑事检察业务(含未检)
一、刑事检察工作
2022年,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2件153人,同比下降26.1%和34.3%,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11件138人,不批准逮捕11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63件1148人,同比下降15.4%和8.6%,审结后决定起诉805人,决定不起诉176人。
二、刑事监督工作
2022,我院监督立案16件16人,监督撤案41件110人。
纠正漏捕、漏诉共计50人。
共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0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0件。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提出建议5人,均获采纳。
三、刑事执行工作
2022年,共计发出刑罚执行和强制措施监督意见12件,均获采纳。
第二部分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一、民事检察
2022年,共计发出民事生效裁判案件再审检察建议7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4件,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6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10件,均获采纳。
二、行政检察
2022年,共计发出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4件,行政争议化解5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2022年,共计立案91件,审查后启动诉前程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0件,均获采纳,整改率为100%。
第三部分 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2022年,共开展司法救助62件,救助金额达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