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参加由钟楼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大气污染赔偿义务人钟楼某涂料有限公司履行“补植复绿”义务活动。赔偿义务人在钟楼区卜弋幼儿园以补种树木的方式履行“补植复绿”义务,修复效果得到幼儿园负责人及现场群众的好评。
今年2月,钟楼某涂料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排放废气,钟楼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后,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程序。根据生态损害赔偿磋商衔接机制,我院派干警参加行政机关与赔偿义务人的磋商,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双方最终达成“补植复绿”协议。
此次补种树木活动即为赔偿义务人履行“补植复绿”生态损害赔偿协议。钟楼生态环境局邀请我院派员现场监督,确保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形成生态治理法治合力,共同守护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