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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8-12 17:08:00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8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11项29个突出问题。其中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14个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5个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9个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1个问题。

  上述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深刻地指出了本院在管党治检、履职尽责、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院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和贯彻落实。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增强三个自觉。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2025年8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全盘认领,做到不回避、不遮掩,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症结,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精准施策。成立以孙敏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牵头开展具体工作,协调推进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1项29个问题,逐条分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76条整改措施。2025年9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审议《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部门。

  三是强化督查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清单化推进、闭环式管理、长效化巩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孙敏检察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工作例会等方式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牵头领导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督导责任部门有序推进,力求解决一个、销号一个。2026年1月15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审议整改工作情况,验收整改进度,讨论下阶段推进举措,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真正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根本性转变。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修订出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制定《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将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②出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重大敏感案(事)件监督管理办法》,联动各部门常态化开展重大敏感案(事)件的风险研判、处置预防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③全面加强对线上新媒体矩阵、线下实体展陈及内部宣传刊物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着力构建导向鲜明、传播有效的意识形态阵地体系。巡察整改以来,门户网站累计发布241条,微博发布5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0条。线下统筹用好展厅展板、宣传刊物等实体阵地,确保内容准确、形式丰富、更新及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阵地巡查机制。

  2. 关于“协助推进社会治理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在内网专栏实时转发全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21期,同步刊载本院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引导全院干警加强学习研究,提升文书质量。1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协商函被省检察院专刊录用,获评全省典型事例。

  ②通过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制定年度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计划表等多种方式加强统筹规范。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妇女权益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等领域加强深度分析,制发类案检察建议4份,回复采纳率100%,相关问题均得到有效反馈和整改。

  ③修订《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提高国家司法救助金额标准。落实司法救助线索“双向排查”机制,开展常态化线索梳理。

  3. 关于“接受外部监督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2025年共开展检察听证53件,较2024年上升104%,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②拓宽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监督形式,丰富监督类型,整改期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征求意见座谈会1次、参与“携手关爱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检察工作汇报会1次,参与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2次。

  ③在内网“81号质管中心”专栏发布听证程序工作相关提示,围绕案件流程、案卡项目、工作文书等方面的程序规范进行提醒。

  4.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纵深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通过龙城益心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途径,获取涉食药、环境、消防、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权益等线索信息1300余条,摸排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线索1件、食药安全线索2件、环境污染线索1件,均立案。2025年8月以来对食品违法添加、水生态环境、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与行政机关磋商,行政机关均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按时整改完毕,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社会公众通过公开听证、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检察建议整改效果跟进监督。

  5. 关于“业务管理职责履行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加强检委会对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本院“三个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②制定《案件质量自我检查表》,对审结案件进行自我核查检查工作。

  6. 关于“案件管理把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充分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及不捕、不诉等案件,均由分管领导组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与通案讨论,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职权清单》《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定(试行)》要求规范履职,严格控制程序回流案件。

  ②定期在内网“81号质管中心”专栏转发全省、全市及本院检察业务质效分析报告,督促干警加强学习研究。

  7. 关于“质量管理职能虚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组织专人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重点加强对案件实体、程序方面的评查力度,先后开展对诉判不一案件、检察听证案件的专项评查,针对发现问题开展办案质效讲评,现场通报涉及的部门和承办人,现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

  8. 关于“厉行节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强化对干警参加社会化培训的监督管理,明确“非必要不参加”原则,对确因工作需要参训的,严格审批流程,要求参训人员填报《参训审批表》,重点阐明参训必要性与业务关联性,并提交检察长办公会集体审议。

  ②确定无人机使用专门管理人员,完善使用台账,列明使用时间、使用人员、归还时间、存放地点等信息。严格做到使用有痕、登记全面、有迹可查。建立器材维护工作机制,定期检查无人机性能、电池状况、拍摄视频存储情况等事宜,确保无人机使用性能达到最佳,延长使用寿命。巡察整改以来,使用大无人机巡河50余公里,存储视频影像7个小时,发现线索8条;使用小无人机摸排固废垃圾等线索5条。

  9. 关于“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按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均要求持公务接待函,做到餐费不超标准,陪餐人员按规定执行。

  10. 关于“项目管控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强化合同全流程监管,对合同拟制、签订、执行、验收各个阶段的操作加强规范,严格审核合同内容各要素,确保合同符合内部管理制度。

  11. 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系统优化议事决策机制,严格议题预审,明确要求承办部门会前填写《提请审议事项审批表》,报党组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上会,审议材料须提前送党组成员审阅。规范决策程序,要求会议记录准确反映讨论过程与发言情况。加强会议统筹,将内容相关、性质相近的议题合并上会,提高单次会议决策效能。厘清议事范围,制定出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清晰界定党组会与检察长办公会的讨论事项范围。

  ②根据实际需求,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学习要求,制定年度检委会学习计划,由相关业务部门围绕新出台司法解释、实施意见规定、最高检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等上报学习主题、领学人等学习计划,检委办定期督促。

  12. 关于“‘头雁效应’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每季度开展统计分析。

  13. 关于“执行‘三个规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加强“三个规定”填录要求,确保应填尽填,且未发现存在应报未报或虚假填报的情况。

  ②检务督察部门每月常态化提醒“三个规定”填报,推动将执行情况纳入检察人员平时考核评价。

  14. 关于“党建工作不很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年度向支部党员述职制度,并安排党总支成员列席指导、现场点评,推动各支部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压实党建责任,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增强。

  ②配备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确保党建工作专人专责;持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第二党支部探索构建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该创新做法获评江苏检察机关第四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动学查改,为高质效履职打下作风基础。

  15. 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讲座,切实提升党务干部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一本通》季度检查制度,推动支部台账记录标准化、规范化。组织各支部委员系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全院各支部组织委员均已通过考核并取得《常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履职资格证书》。

  ②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普通党员在“三会一课”中的职责分工,形成责任清晰、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创新“三会一课”形式,通过情景党课、参观见学、线上平台强化自学,多措并举推动“三会一课”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16. 关于“干部选任工作欠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研究制定了《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对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标准要求进行细化,为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提供遵循。

  17. 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②对自2019年以来的涉案财物入库、出库情况进行全面专项评查,未发现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情况。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止集中整改期末,共计12个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7次,着力推动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攻坚克难的实践举措和引领发展的检察动能。

  ②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确保理论学习规范有序,有效指导检察实践。

  ③着力探索“课堂+基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学习模式,通过开展参观见学,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线上平台视频课程资源,有效增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吸引力与实效性。

  下一阶段措施:①根据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及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结合年度检察重点工作,研究制定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②持续依托网络资源、本土资源延伸学习空间,精选高质量教育视频与网络课程,深化现场教学,强化互动研讨与感悟分享,切实提升学习的思想引领力和价值转化力。

  2. 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党组成员聚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实地座谈等形式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7篇,1篇调研报告推动新业态协同监管水平和公共安全治理效能整体提升;1篇调研报告荣获江苏省法学会2025年学术年会论文评选一等奖。

  下一阶段措施:持续深化“调、研、用”一体化机制,精选调研选题,注重问题导向,促进成果转化,推动更多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转化为驱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动力。

  3. 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严格执行“十类案件”警情检索移送机制中案件受理的相关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构建标准化操作体系,对检索范围、检索维度进行明确,2025年7月以来,所有受理涉“十类”警情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均按规定执行到位,报告率保持在100%。

  下一阶段措施:继续落实好“十类案件”警情检警联动赋能预警工程,保持报告率100%,提升报告质量,挖掘黑恶犯罪线索,夯实制度刚性。

  4. 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编制经济犯罪小课堂培训计划,通过视频授课强化非法经营类、涉企类案件办理能力。在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邀请专家学者等提供咨询意见。

  ②建立健全听取被侵权单位意见工作机制,在知识产权类案件办理过程中联系受害企业,指派专人做好工作对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受理知识产权类案件20件36人,已促成案件和解15件27人,其中不起诉仅1件2人,且已经落实反向衔接。

  ③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质效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准确掌握案件底数和办理进度,加强部门办案情况分析调度,每半个月对涉企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并对影响按时办结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下一阶段措施:①按计划开展金融检察、涉企案件专业化公诉实训。②进一步细化分解知识产权类案件引导侦查、提前介入工作。

  5. 关于“公诉案件办理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质效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办案部门质效自我管理。加强部门办案情况分析调度,自2025年5月份起,对各承办人案件审结数、积存数以及审结率严格执行每半个月公示制度,并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按时办结的突出问题。截至12月底,累计公示14期。

  ②制定《关于开展公诉案件出庭考评的工作方案》,明确由检委会委员担任考评工作评委,定期抽取不特定案件开展旁听评议,对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庭审应变等业务能力重点考核,形成对检察官庭前准备、出庭表现等的综合点评。相关考核记录纳入个人年度业绩档案,督促检察官提升业务能力。

  ③针对提起公诉后调整量刑建议的,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

  ④重点关注检察监督核心业务,相关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⑤在日常管理中,重点表彰办案质效突出的干警,进一步激发干警提升专业素能、优化办案质效的履职自觉。

  下一阶段措施:①继续狠抓两项监督,强化办案质效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倒逼办案质效全面提升。②严把案件入口关,严控程序回流案件,跟踪退查未重报案件的处理。

  6. 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根据监督类型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检察建议应当回复日期,强化跟踪监督,及时提醒回复。相关民事审违、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②针对再审检察建议到期未回复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跟进监督。

  ③制定民事小课堂学习计划,每两周围绕上级检察机关、法院发布的最新司法解释、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开展业务学习。

  ④2025年9月,与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监督工作座谈会,通报近三年本院开展执行案件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检法共同商讨改进措施,并会签会议纪要。

  下一阶段措施:①汇总近三年发出的检察建议,梳理长期未纠正、出现频率较高的违法问题,挖掘监督线索。②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回复跟进提醒工作制度,通过制发提醒函、督促函、工作意见等手段,督促法院工作规范。

  7. 关于“行政检察依法履职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调取各类行政卷宗62件,发现生效裁判、非诉执行等监督线索6件,开展监督5件。由专人负责通过大数据模型监督发现道交领域网约车司机违规从业线索200余条,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②出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内部协作办法(试行)》,明确案件移送机制,规范三个工作日内移送行政检察部门,2025年移送率达100%。明确内部研讨机制,围绕异地衔接、交通肇事案件衔接、可处罚性等实务问题与刑事部门开展讨论4次,1起异地衔接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

  ③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业务交流,进一步推动相关会签文件工作的落实,接收行政机关移送的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涉外婚姻登记行政争议1件,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涉外典型案例。

  ④专项评查非诉执行案件35件,充分运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对监督内容严格把关,2025年制发的检察建议均得到被监督单位认可,采纳率达100%。

  下一阶段措施:①继续拓展案源渠道,增强调查核实能力和审查力度,推动“生效裁判监督”领域破零。②继续落实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运用公开听证、联合银杏工作室等方式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8. 关于“宗旨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建立班子成员下沉基层走访调研长效机制,班子成员深入社区、企业开展调研19次。班子成员通过带案下访、蹲点调研等方式,围绕基层社会治理难点、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诉求开展工作,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院领导主动带案下访至属地村委会召开座谈会。规范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制定接待日计划表,截止2025年底,接访群众30次。

  ②将“检务进社区”活动与全区“三官一律”下基层、驻中心、解难题行动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常态化深入一线开展矛盾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日常派驻干警到区综治中心,积极开展接访调解等工作。结合开展“红蓝行动”,组织检察干警对辖区18家养老机构集中跟踪回访,了解运营近况,开展反诈宣传,助推全区养老机构综合治理。

  ③通过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专题党课、红色观影、主题访谈等活动,引导干警传承红色基因、筑牢忠诚本色、汲取榜样力量,持续激发干事创业、司法为民的内生动力,努力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④严格执行窗口接待及法警执勤岗位职责相关规定,明确窗口专职接待人员和替补人员,规范开展窗口接待工作,保障窗口服务质量;每天2名执勤法警巡逻办案场所确保安全。

  下一阶段措施:将宗旨意识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引导干警以更优履职质效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9. 关于“基础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物品的出入库、台账登记等工作,确保各环节责任清晰明确,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做好日常资产巡查管理,对于分配到人的设备类资产每半年核实使用情况,对于部署在公共区域的设备常态化核实使用情况。在资产配置、部署时同步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使用人员和相关责任部门按要求做好维护和保管。

  ②全面梳理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财务管理报销规定》,通过细化审批流程、明确报销凭证要求,提升管理刚性。积极参加全市检察机关财务管理互评互查,针对反馈问题及时优化改进财务工作细节。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员,对财务内控风险点进行排查评估,确保财务管理制度有序、合规运行。

  下一阶段措施:国产替代计划安排,将根据财政预算的实施情况开展。

  10. 关于“统筹谋划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通过召开“三个管理”情况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工作务虚会以及深入部门走访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党组对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工作思路的精准指导。整改以来,着力强化典型案例培育,共有7个案例被评为全省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覆盖面、数量和质量较往年实现显著突破。

  ②制定本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完善督查督办工作的覆盖范围和基本要求,细化督查督办工作开展的程序,强化党组对被督查督办工作的指导、跟进、问责力度。

  ③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制订党组会重大决议通知单,常态化运行该机制,确保党组重大决策公开透明高效规范执行。

  下一阶段措施: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党组在推动全院发展的引领作用,集中精力谋思路、抓落实,将干事创业的作为意识传导给全院上下。采取有效举措,系统规划全年工作、攻坚突破重点工作、精准指导业务办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11.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研究制定出台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落实。部门负责人定期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排查,各部门针对查找的薄弱环节和岗位廉政风险点,研究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

  ②发布《关于严肃考勤纪律的通知》,细化请假、公出的申请与审批流程。落实院领导每月带队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院通报。巡察整改以来,全院考勤纪律显著规范,队伍作风持续向好。

  ③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围绕检察履职办案、纪律作风要求、思想动态等每半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支部学习中,增加负面典型案例学习,加强警示教育。

  ④依托案件专项评查开展专项检务督查,目前专项督查2次,个案督查9次,定期通报督促未结案件办理。

  ⑤集中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清理工作,全体检察人员签署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自查表。对退休干警开展退休前谈话,签订禁止违规兼职取酬承诺书,并发放退休干警家属告知书。

  下一阶段措施:①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落实,坚持严管严治,对履职不力情况进行约谈提醒。②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排查。③加强对退休干警的教育管理,每年定期对是否违规兼职取酬情况进行核查。

  12. 关于“干部培养缺乏系统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①聚焦更高质效提升政治能力和履职本领,深化“学无‘钟’止”培训体系,通过专家授课、研学沙龙、技能比武等形式,努力构建“政治引领+业务精进+实践赋能”的培训模式,2025年以来开展“学无‘钟’止”大讲堂5期、周末课堂10期、法律辩论赛2场,1名干警获评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获评全省杰出检察干部,19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12人次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7件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事)例,8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录用、获奖。

  ②有意识地将青年干警安排到关键岗位、重要任务中磨砺锻炼。整改以来,累计选派17人次青年干警参与专案办理,5人入选全省业务竞赛集训。

  下一阶段措施:①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才培养三年规划(2026-2028年)》。持续优化“学无‘钟’止”培训体系内容和形式,加强对“乘风计划”导师带教的过程管理与成效评估。②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进一步突出年轻化、专业化用人导向,重点选拔、大胆使用一批表现优异、潜力突出的青年干警,切实推动中层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持续优化。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院党组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明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铁有痕的劲头、久久为功的毅力,坚决彻底、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的重要意义,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强不强、落实“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一块试金石。充分认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深远意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推动各项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是紧扣问题清零,强化制度建设。巡察整改的关键在于解决问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剖析根源,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类工作、提升整体水平”。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工作转化。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检察主责主业紧密结合,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要立足岗位职责,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以整改推动队伍素能升级,切实提升干警法律监督能力。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检察铁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钟楼答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8891163;邮政信箱: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常州市钟楼区银杏路81号);电子邮箱:zlqjcy@163.com。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编辑: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