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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波中的检察声音 | 让人又爱又恨的移动支付
2020-07-29 13:42:00  来源:常州钟楼人民检察院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出门不带钱、一部手机走天下成为不少人的习惯。然而,移动支付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和隐患,让人又爱又恨。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常州经济广播《105.2生活有说法》栏目,一起听一听来自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的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王侃为你讲述移动支付的隐患

  

  

  01

  案例一

  

  一天上午,徐某捡到一部不用密码就可以解锁的手机,趁周围没有人,他把手机塞进口袋拿回了家。回家后,徐某就和女友说了这事,二人抱着侥幸心理,把手机留了下来。当天中午买菜结账的时候,徐某想到了那部捡到的手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支付平台,向商家展示了付款二维码,商家扫码后免密支付成功。随即,该手机银行短信提示此次消费后银行卡还有6000多元的余额。在贪念的驱使下,他们到金店选了一条6000多元的小项链,谁知这回消费在付款的时候竟需要密码!随后,两人上网一查才知道,目前微信和支付宝都有向商家免密付款的功能,而且是无法关闭的,但免密的限额每天五次,每次1000元。

  

  离开金店后,两人在南大街步行街一连买了七件衣服,累计消费了1700多元,全部是利用微信和支付宝的“向商家付款”功能进行的免密支付。回家后,徐某想要通过扫码的方式将该手机上的资金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上,但由于支付宝的默认免密支付功能仅向商家开放,向个人转账的话,如果没有设置“小额免密支付”,仍然需要密码。徐某又通过点击“找回密码”,在验证方式里选择“好友验证”的方法重设密码。之后,徐某把手机绑定的银行卡里的4000多元余额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又转出其中的一半给了女友。一切搞定后,两人都不敢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居然让自个儿碰上了。再一盘算,早知道转账就能把钱搞出来,之前买衣服花的1700多元多少有点冤枉。于是第二天,两人又回到南大街,把昨天买的最贵的两件衣服都退了,相当于套现,拿回了800多元现金。

  

  

  最后,我院认定两人拾得信用卡并使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且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两人也对被害人进行了全额赔偿,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系初犯、偶犯,综上考虑,我院对两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

  如何防止资金通过移动支付的方式被盗刷,有几点需要提醒:

  1、手机千万要设置锁屏密码;

  2、支付软件要设置支付密码,尽量不要使用免密支付功能,而且支付密码最好不要使用自己的生日、身份证、手机号码等比较容易被破解的密码;最好还要设定消费限额,防止损失扩大;

  3、这里有一个例外,就是我们刚才说到的微信和支付宝的“向商家付款”功能,如果商家使用专业扫码枪或者摄像头扫描您的付款码,是可以免密支付的,而且免密支付还无法关闭。支付宝和微信解释说,这么设定主要是出于便捷的考虑,每天只有5次且订单小于1000元的消费可以免密码支付,而且这个二维码是动态二维码,有效时间只有一分钟,并且仅适用于线下付款。但即便如此,还是带来了支付风险。

  在这里教大家一个方法,可以规避这类风险。无论是微信还是支付宝,在“向商家付款”的页面,点击右上角的【...】,选择【暂停使用】,就可以关闭“向商家付款”功能,如果今后付款时想要开启该功能,需要输入支付密码。

  4、更换手机号码的时候,要及时解除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平台与手机号的绑定;

  5、如果手机遗失,最先要做的是联系支付软件的客服,冻结自己的快捷支付账号和绑定的各银行卡账号,还需对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停机。

  

  02

  案例二

  

  李先生约了几个朋友到酒吧小聚,期间,好友又叫来另一波朋友加入,七八个人推杯换盏,觥筹交错,离开时已经凌晨三点。李先生早已烂醉如泥,依稀记得朋友扶着他打了车,到宾馆开了房,再后来,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醒来时,李先生习惯性地摸手机,发现手机不见了。借别人手机登陆微信,发现通讯录多了一个陌生的微信好友,自己还向这个好友转了900元钱。再一查,发现银行卡上总共少了2200元,遂向警方报案。

  经查,小偷正是昨晚聚会中后来加入的两个初次谋面的酒友。他们在李先生喝醉以后,用他的指纹解锁了手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密码,连续三次转账2200元。

  

  

  检察官提醒

  我们办理支付软件盗刷的案件中,一半以上都是熟人或者与自己有亲密接触的人作案,因此对于自己的手机和支付密码一定要保管好,指纹解锁、指纹支付等手段要谨慎使用。最后还是提醒大家:喝酒误事,切莫贪杯!

  

  03

  案例三

  

  去年9月初,市民王先生手头有点紧,想从小额公司贷款进行周转。通过贷款中介,他认识了刘某,网上聊天后,觉得刘某挺靠谱,便约定9月11日办理贷款事宜,成功后支付一定的提成。见面后,应刘某要求,王先生提供了姓名、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号密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并把手机递给刘某让他操作。遗憾的是,刘某说这次贷款没能办下来。9月21日,王先生又约了刘某在奶茶店见面,想再尝试一下,但这次还是没有成功。

  谁料到了9月底,王先生的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是一家叫“某某金融”的贷款APP发来的还款提醒。王先生觉得蹊跷,再一查支付宝记录,发现支付宝账户在9月11日和9月21日共计三次向同一个陌生账户转账总计15400元,这才如梦初醒,急忙打110报警。

  接警后,警方通过侦查,很快锁定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抓获归案。

  

  

  经审讯,刘某对盗刷王先生手机支付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承认,其实第一次帮王先生办贷款就成功了,有两个贷款APP放了款,共计9900元,都到了王先生的支付宝账户。但由于自己最近借了20万的外债,每个月要还2万左右,已经资不抵债,便一时起了贪念,暗自将放贷的钱,转到了自己的账户,再将转账记录删除。9月21日,刘某又以同样手段将王先生刚刚贷到的钱款5500元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中。

  

  刘某说,他们办理贷款的流程很简单,就是在客户的手机上下载一些贷款APP,填写完资料后上传,由APP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就开始绑定银行卡或支付宝。刘某还说,干他们这行,靠的就是这些不为公众所知的贷款渠道,客户一般也懂规矩,在他们操作时也不会特意凑上来看。因此对于刘某在手机背后的一系列见不得人的操作,王先生没有丝毫察觉。

  

  检察官提醒

  如今,有贷款需求的人越来越多,不正规贷款机构和骗术也随之越来越多,在此提醒提醒,办理贷款应选择正规银行或金融机构。另外,切不可向陌生人随意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支付宝或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即使自己对操作流程不是很熟悉,需要他人协助,也要看着对方操作,以免让对方有可乘之机。

  编辑:左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