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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积极开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 检察训诫促使悔过自新
2020-05-08 10:41:00  来源:常州钟楼人民检察院

  近日,钟楼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纪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该案系因欠薪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未遂)案。公安机关承办民警、被害人马某某、犯罪嫌疑人纪某某及辩护人到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

  会上,承办人陈述了本案的基本案情,并在此基础上阐明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承办民警也向与会各方通报了查明的案件事实及主要证据。随后,受邀听证员详细征询了被害人谅解意愿,了解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听取了辩护人辩护意见。经评议,受邀听证员同意该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本次听证,消除了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促进矛盾化解,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会后,经检察长决定,该院依法对纪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及《训诫词》,深刻剖析了被不起诉人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及社会危害性,促使其认识到自身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希望其能够吸取本次教训,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训诫后,被不起诉人表示将珍惜机会,改过自新。

  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训诫工作是该院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既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又给被不起诉人敲响了警钟,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该院也向被害人发出警示教育函,说明恶意欠薪会导致的法律后果,提醒其作为个体承包户,要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积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左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