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主任:高正
副主任:许江、 沈鹏娟、胡兴坤、孟瑛
人员:程鸣、赵鹏飞、熊梦缘、钱晶、李雅
联系电话:88891133(民行)、88891178(控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