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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直击|“食品厂采购12吨来路不明毛肚”
2020-07-29 15:23:00  来源:常州钟楼人民检察院

  唐军(化名)是丹阳人,在我市做了20多年的毛肚生意。2014年,他和妻子在钟楼区开了一家食品厂,收购原料毛肚,制成成品毛肚后出售给火锅店。因原料毛肚价格逐年上涨,唐军竟盯上了来路不明的货,今年5月,他从河南女子陈玲(化名)处买进12吨这样的毛肚,但刚刚送到常州,就被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

  汪凯(化名)是一家火锅店老板。2013年,他去凌家塘农贸市场进货时就认识了兜售成品毛肚的唐军。因为店里成品毛肚的需求量大,汪凯几乎每个月都要在唐军那里拿一次货,每次200公斤左右,一直到他把火锅店转让。之后,他开始跟唐军学做毛肚生意,买入原料毛肚后自己加工,再卖给宜兴的一些火锅店。今年5月6日,汪凯打电话给唐军要货。几天后,唐军告诉他一批毛肚样品到了。汪凯去食品厂看了后觉得不错,就决定买一些,开始订了3吨多,后来又订了6吨多。

  

  

  

  就是这9.2吨毛肚,让唐军栽了个大跟头。

  接到汪凯大量要货的电话后,唐军想起不久前看到微信朋友圈里河南女子陈玲发的一条大量供应毛肚的信息,当即在微信上联系她。“有吉尔吉斯斯坦的原料毛肚,不过这批毛肚的包装被拆掉了,用蛇皮袋装着。”陈玲这话的意思,唐军是懂的。一般正规的毛肚都是有包装的,但一些来路不明的毛肚,比如国外走私货,都是拆了包装混在其他货物中运到中国的,这样的货价格便宜。

  保险起见,唐军让陈玲先发些样品过来看看。之后,陈玲将2000公斤毛肚样品发到了常州。5月5日收到货后,唐军发现,吉尔吉斯斯坦的毛肚质量还好,遂将20万元样品货款打给了陈玲。5月6日,唐军约汪凯到邹区一物流园冷库,查看了吉尔吉斯斯坦的原料毛肚。看过后,汪凯觉得不错,转给唐军28万余元。当天下午,汪凯又通过手机转账61万余元,两次转账共计90万元,用于购买9.2吨原料毛肚。

  和陈玲谈妥价格后,唐军一次购买了12吨这样的毛肚。5月8日早上6点多,物流司机就把这批货送到了那个物流园。唐军得到消息赶到冷库时,搬运工已经搬了一些货,汪凯也喊了一辆卡车来装货。正当他们忙着装货时,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物流园例行检查,查获了这批来路不明的毛肚。

  

  02案发

  执法人员发现,这些毛肚都用蛇皮袋包装,没有任何标示标签,唐军也无法说清产地、厂家等信息。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陈玲列为网上在逃人员。5月14日,潜逃至广西的陈玲被当地警方抓获。

  陈玲到案后交代,今年她共销售过两次原料毛肚给唐军,第一次是5月4日,销售了153公斤和2000.5公斤,每公斤单价分别是92元、95元,第二次就是被查获的12吨毛肚。陈玲说,这些毛肚都是她在河南一男子“阿旺”处购买的,说是新疆产的毛肚,因为这些毛肚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所以,她每次都没问“阿旺”要相关检疫证明。

  

  —END—

  普法小课堂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左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