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诉前认罪认罚 当庭却无故反悔
2020-05-29 15:19:00  来源:常州钟楼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姜倩涵 俞旦)“早知如此,我就不抱着侥幸心理反悔了。”近日,夏某收到了浙江省宁波市法院的二审判决书,后悔莫及。

  2019年8月至9月,夏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多次将网络赌博账号提供给他人用于赌博,累计出码金额5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2000余元。鉴于夏某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余姚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遂提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的量刑建议,夏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然而,今年1月,本案在余姚市法院开庭审理时,夏某在该案证据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以量刑过重为由当庭反悔,要求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当即向法庭表明,被告人夏某无正当理由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已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条件,向法庭提出新的量刑建议,建议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新的量刑建议,并当庭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一审判决后,夏某以判决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宁波市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左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