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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专题报告】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惩治和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报告
2020-11-19 14:53:00  来源:常州钟楼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本次会议报告近三年来惩治和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和刑事法律,侵害不特定多数被害人的经济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一类犯罪的统称。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犯罪活动。该类犯罪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极易引发重大风险。

  三年来来,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建设三大明星城市”、“打赢四大硬仗”的总体部署,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开展法治宣传预防教育,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司法办案,为经济发展守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三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共受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3件173人,经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39件14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件18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8件178人。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惩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三年来,我院共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2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件46人。妥善办理总部在常州、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葡金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望洲财富”、“统资联”、“正康财富”等一批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非法集资类案件。

  二是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始终将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置于重要位置,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中,共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件次,纠正漏捕12人,纠正漏诉6人。“葡金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院通过加强主罪主证复核,强化自行补充侦查能力,挖掘监督线索,强化证据链条,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纠正遗漏同案犯5人。

  三是注重全力追赃挽损。细化财产查控要求,引导公安机关查明涉案单位及人员的犯罪所得、资产规模、赃款去向。如在办理董建川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注重保障追缴的效益最大化,引导公安机关将扣押到的虫草等不易保存物品变现30万,最大限度地防止涉案财产流失。深入做好嫌疑人家属工作。在“邦家租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通过反复释法说理,嫌疑人家属退出集资提成款140余万元。“葡金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房产12套、现金500余万元以及嫌疑人投资的酒店、公司等资产。我院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注重追赃挽损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和推广。

  二、防范重大风险,为人民群众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当前,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我院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近三年来,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40%,涉及集资参与人共计6000余人次,涉案金额共计18亿元。办案中,我院主动参与接待集资参与人400余人次,在检察环节,未出现一起涉检上访或者闹访事件。

  一是全面落实“三同步”要求。针对此类犯罪案件易引发深层次社会矛盾的特点,把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理念贯彻到办案全过程。综合运用检察长接访、联合接待等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在逐条分析、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梳理出“案件定性是否正确”、“损失计算是否准确”、“赃款去向能否查明”等核心诉求,正面回应群众并引导其放弃不合理要求。如在办理“葡金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先后召开或参与集中听取集资代表意见会8场,接待集资参与人50余人次,检察机关耐心倾听、释法说理的做法得到肯定,60余名集资参与人联名寄来感谢信,相关做法也得到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是严密防控重大风险。健全内部联动协作,制定了《关于加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防控重大风险的实施意见》,建立案件风险评估、重大隐患动态监测和舆情危机处置等三项工作机制。将诉讼阶段、办案流程、法律规定、检察职权、集资参与人诉讼权利、扣押赃款处理规定等程序性事项汇编成《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群众来访告知指南》,规范答复内容,提高接访效率,将诉讼流程以图表形式予以公开,使来访人员对程序性问题一目了然。

  三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办案全程加强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把握。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涉案人数庞大、人员构成复杂的特点,我院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分化瓦解的原则,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加强审查把关。通过严厉打击中、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组织层”,综合认定财务、后勤、人力资源等“保障层”,审慎对待底层业务员、业务经理等“执行层”,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教育挽救。

  三、注重多措并举,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院在司法办案中,加强防范金融风险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发展导向,持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勇于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有效激发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活力。

  一是借力信息化,最大程度提升惩防效果。立足司法办案实际,牵头研发涉众型经济犯罪侦诉审执防一体化办案软件,通过数据采集模块,缓解基层公安民警取证量大面广的压力;通过数据抽取模块,解决认定债权债务明细的难题,为审判、执行打下基础并提供依据;通过公告异议模块,为集资参与人进行二次确权提供方便;通过数据研判模块,分析涉众型犯罪的人员特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促进规范司法,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社会治理,全面提升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防效果。目前软件已完成需求调研,正在推进研发过程中。

  二是多维普法,最广范围加强法治引导。重点围绕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的投资群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的地区、法律风险突出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广泛宣传投资常识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引导公民树立法治意识。三年来,我院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活动30余次。检察长带头撰写“四看一咨询”防范非法集资提示并在化龙巷网站宣传;青年干警录制“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宣讲视频,自导自演《馅饼》微小品,前往社区开展巡回演出,做客常州广播电台进行案例剖析。通过上述多种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广泛性和渗透力,生动形象地向集资参与人及社会公众解读法律政策、提示投资风险、展现非法集资危害,受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集资参与人和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综合协调,最大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实证研究,对犯罪趋势和高危人群开展综合分析,就行政部门监管、市场行为规范、公民意识培养等方面向地方党委报送风险研判。密切与公安机关沟通,规范证据调取、完善侦查引导,并就金融案件专项审计问题向钟楼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主动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积极促成司法机关与职能监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完整的惩治、防范、监督体系。

  四、适应司法改革,为金融检察打造专业化的办案团队

  我院金融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于2018年9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对象,全省仅有5家检察院入围。2019年4月,我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原有办案组基础上加强办案力量配备,成立第四检察部,专业化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在内的金融案件,形成了稳定的金融检察队伍。

  一是紧抓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团队向心力。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广泛开展学习身边先进典型、创建党员示范岗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各项党规党纪和检察纪律,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二是健全专业化机制建设,提升团队执行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原有办案组基础上加强力量配备,成立第四检察部,明确受案范围,加强人员配备,强化业务培训,构建“捕、诉、研、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形成了稳定的金融检察队伍。广泛听取上级院、公安、法院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吸收上海、北京等地金融检察先进经验,以专业化为导向,制定《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培育方案》。

  三是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提升个人战斗力。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具有金融检察特色的专业培训模式。依托“金融小课堂”,先后邀请了常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等专家就非法集资、证券犯罪、债券犯罪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庭审观摩评议、公诉实训、案例研讨等多种手段,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营造“学业务、懂理论、肯钻研、利群众”的良好氛围。

  四是开展专业化检察调研,提升工作创新力。将司法实务研究放在重要位置,聚焦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的《非法集资类案件追赃挽损“六难”问题突出亟待引起重视》《破除金融案件专项审计“鸡肋”效应 “专业外脑”潜力亟待充分挖掘》等多篇分析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办、省人民检察院及市委办予以转发。

  五、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惩治和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新经济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还不够全面透彻,破解难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中诉讼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检察机关与金融监管机关合作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挖掘。四是办理金融犯罪专业化程度还有待加强,专业化人才亟需加快培养。

  六、下一步工作做法

  下阶段,我院将以此次专题报告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钟楼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强化惩治和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为钟楼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坚持底线思维,主动作为综合施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投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坚决惩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控赃控人、涉案资产处置返还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围绕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的投资群体、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多发的地区、法律风险突出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继续做好法律宣传引导,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

  二要聚焦民生民利,精准发力从严整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犯罪向金融领域发展的特点,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校园贷”、传销活动中的涉黑涉恶经济犯罪。加快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体化软件研发,通过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程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加强与银保分局、人民银行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案件办理、法治宣传、社会治理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打击合力。

  三要以专业化为导向,抓紧抓实队伍建设,为金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始终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结合起来,聚焦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廉政风险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与改革要求、工作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化办案机制,针对不同专业领域经济案件,系统把握案件特点,准确掌握监督重点。加大对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力度,加强复合型、专业型人才的储备培养,对存量人才做好“增值”服务,通过专业化培训、实践,打造金融办案的钟楼“品牌”;对增量人才做到综合统筹、科学安排,促使更多的年轻干警脱颖而出,成为业务精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立足职能,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贡献检察智慧,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高质量新钟楼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左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