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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专题报告】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11-19 14:49:00  来源:常州钟楼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本次会议汇报2015年以来公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公诉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之一,包含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三项职责,承担着打击防范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2015年以来,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力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参与社会治理,为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15年以来,我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依法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切实做到为改革助力、为发展护航、为人民谋利。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97件377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560件3334人,不起诉40件55人。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履行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2015年以来,共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194件212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案件116件359人,“两抢一盗”犯罪1080人,“黄赌毒”犯罪600人。妥善办理了中央领导关注、公安部督办、涉嫌危害环保产业发展的“3·19”敲诈勒索案,以自残、滋事等手段实施的团伙敲诈勒索犯罪,以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二是有力打击经济犯罪护航大局。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15年来,共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220件337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件23人、金融诈骗犯罪17件38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12件130人。先后办理了涉案金额11亿元的葡金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33人、通过盐化类产品交易平台诱骗客户参与投资导致亏损的网络诈骗案件,以及涉及120余家企业、骗税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件,办理的赵成军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2016年度江苏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孙小泉侵犯著作权案入选2017年度江苏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精准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保障民生。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犯罪,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和获得感。2015年来,共办理销售假药案件124件138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4件6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8件28人。严肃办理了全市首例利用网络销售伪劣保健食品引发顾客死亡案件、利用黑客技术侵入某市教育局官网制售假证的团伙犯罪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四是严肃打击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坚决贯彻反腐败斗争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生产安全等领域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促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52件64人,起诉48件60人。起诉的殷朝阳滥用职权案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十大保障民生典型案件。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5年来,对51名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以及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注重依托司法办案分析研判社会治理风险,针对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公房管理混乱等现象及时提出对策建议。2018年,在办理江苏盐道物流等公司非法经营罪一案时,为消除食盐生产隐患,向省盐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推动了全省行业性专项整治的开展。积极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走进创新科技园区联系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强化以案释法护航大局发展。

  二、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职能,注重监督效果,全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始终将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置于重要位置,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5年以来,在公诉环节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8件次,纠正漏诉7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4件,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意见8件。

  一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引导侦查的诉前主导作用。对于重大和有社会影响等案件,及时按照提起公诉的标准,对侦查机关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注重强化引导侦查活动规范化,分别以口头告知或者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及时监督纠正指供诱供、办案程序缺失、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注重强化对漏罪漏犯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遗漏同案犯、遗漏罪行,坚决予以追诉,以确保案件公正处理。如针对葡金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将近一年后、各地分公司负责人仍未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况,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纠正遗漏同案犯5人。

  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把监督纠正个案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相结合,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促进司法公正。针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采用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不同的方式加以监督,2017年,依法对一起制造假立功获得减轻处罚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请抗诉。注重加强对审判环节的办案期限、文书送达、权利保障等方面的监督,促进审判活动规范性不断提升。同时,加强类案监督,坚持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问题,以点带面提高监督成效。

  三是强化不起诉审前过滤。对于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案件,坚持起诉法定标准,全面履行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对存在较大争议或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案件,探索不起诉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机制,依法保障不起诉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探索检察长决定不起诉案件初审制度 ,限制检察长自由裁量权,提升不起诉案件质量,相关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2015年来,我院共作出法定不起诉1件1人,存疑不起诉3件3人,相对不起诉36件51人。2018年,充分发挥检委会初审小组、检委会的作用,加强事实与证据的把关,办理了我院首例绝对不起诉案件。

  三、不断深化司法理念更新,打造特色品牌,全面提升公诉工作质效

  一是惩治和预防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积极应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要求,组建“金融犯罪案件类”专业化公诉人办案组,实现对金融犯罪的高效打击、精准预防。办案组成立以来,出台了《关于加强办理涉众刑经济犯罪案件防控重大风险的实施意见》,妥善办理了观天下平台诈骗案,公安部督办、侵犯金融管理秩序的“515”专案等一批重点案件。办案之余加强释法说理和追赃挽损,同步开展好各项维稳工作,如配合常州市金融办成功对邦家租赁非法集资案进行善后处理,办理的葡金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也获得集资参与人好评和市检察院葛志军检察长的批示肯定。针对群众关心的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类型犯罪如何防范的问题,办案组成员前往电台直播间和社区课堂以案释法,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二是规范刑事拘留直接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机制。近年来,随着司法理念的更新,案件不捕率逐年上升,但部分案件出现因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引发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妨害诉讼的问题。为确保案件顺利移送起诉,我院立足办案实际,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加强沟通协作,于2017年牵头会签《关于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办理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形成的调查分析报告被省检察院《领导决策参考》录用,得到市检察院葛志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三是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2015年以来,我院以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机制为抓手,整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工作合力,打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社区矫正环节,推动建成了全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一体化配合联动体系,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18年,与团区委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协议》,并入驻常州市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团区委新枝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我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确定为未检工作联系点,《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对我院的维权做法多次予以宣传报道。办案中形成的“禁止令构建校园安全保护屏障”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十大典型案例。

  四、着眼公诉发展主体,狠抓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专业化公诉队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常态化建设。坚持以党建为龙头,组织公诉干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学习身边先进典型、创建党员示范岗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狠抓纪律作风,组织公诉干警认真学习各项党规党纪和检察纪律,坚守廉洁自律底线。通过撷取全国检察机关近年来发生的公诉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加强对公诉队伍的警示教育。

  二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与公诉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业务培训模式。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公诉实训、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公诉业务小课堂、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公诉人专业能力。鼓励引导公诉干警深入研究公诉工作涉及的基础理论和前沿理论,加强成果展示和运用,营造“学业务、懂理论、肯钻研”的良好氛围。2015年来,我院公诉干警参加的辩论团队先后获得全省公诉辩论抽签组团体三等奖、常州市十佳公诉人团体一等奖,多名干警获常州市“第四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二、三等奖,1名干警连续三年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4名干警获市院嘉奖等。

  三是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统一业务系统深度运用、刑事办案工作区规范使用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查摆、彻底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251份,公开案件程序信息2725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10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听证、检察宣告及庭审观摩活动,对拟不起诉案件、拟撤销案件进行监督评议8次,参与涉案款物检查14次,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五、当前公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公诉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平安钟楼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还不够全面透彻,破解难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诉讼监督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司法改革后,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水平参差不齐,公诉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做法

  下阶段,我院将以此次向人大专题汇报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钟楼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不断提升公诉工作水平,为钟楼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依法严惩犯罪,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履行公诉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积极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形成对黑恶势力的有力威慑。依法打击发生在保障就业、教育入学、住房等民生领域的犯罪,严厉打击金融、资本市场等领域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建立高效顺畅的监检衔接协作新机制,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

  二要加大监督力度,保障人权,维护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做到配合与监督并重、办案与监督同行。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严格裁判证据标准,促使侦查机关依法侦查、规范侦查,为完成指控犯罪发挥好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构建以抗诉为核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切实提高审判监督的针对性、权威性和全面性。整合内部资源,构建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全方位立体化诉讼监督新格局,推动监督工作向集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三要建设过硬队伍,提升能力,有为履职。要把政治过硬和本领高强贯通起来,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提高为党工作能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技能强化、课题研究等岗位练兵活动,在提升办案能力、办案质量的同时,培育打造明星公诉人和品牌公诉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公诉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职能,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钟楼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左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