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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20-01-21 15:09:00  来源: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常州市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六大行动”的总体部署,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切实保障社会民生,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355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197件,审查逮捕297件,审查起诉900件;办理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158件。

  一、提升政治站位,在服务大局中彰显责任担当

  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推进专项斗争。从严从快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22人,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9人,提起公诉19人。坚决查办上级交办线索,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妨害作证案,依法批准逮捕3人;对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宋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暴力讨债案件和市扫黑办交办的施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软暴力实施非法讨债案件,顺利完成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坚持深挖彻查,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保护伞”、腐败问题线索25条,已全部移送相关部门处置。落实“边扫边治边建”要求,深入分析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针对出租屋管理、派出所处理纠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出加强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9件。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接待窗口,制作知识展板和宣传手册,选择人流密集的公园、菜市场等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斗争。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加大对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76件85人。办理了网络舆论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陈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依法认定被告人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妥善办理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兰博基尼撞人案”,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和反复耐心的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同时通过及时的信息发布有效回应了群众关切,消除了公众疑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受理群众信访29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及时关注重点人员动态,实行“每日报告”制度,确保危害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风险及时发现、就地化解。在区政法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个案协同的形式探索构建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三联动”机制,整合多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加强与区扶贫工作职能部门的日常联系,及时移送贫困涉案人员线索,为25名贫困当事人及其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0.7万元。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检察宣告等方式推进重大有影响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共公开审查信访案件14件,力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办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8件217人。办理了一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提起公诉50件84人,有力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持续推进“515”银行间债券类业务经济犯罪专案办理工作,已提起公诉6件8人。制定《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反应、涉企信访排查化解等十项机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非公经济法律服务窗口,与区工商联共同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开放日活动,倾听企业家困惑,回应企业法治需求。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向办案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件,尽力减少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主动协助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在办理某集团下属公司财务人员职务侵占案过程中,我院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法治讲座和庭审观摩三项举措,帮助该公司全面排查管理漏洞,规范财务管理流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常州某食品公司网上商城存在的技术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派出检察技术人员协助该公司提升网上销售平台的安全性。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办理邪教组织案件,深入分析其传播手段变化,提出加强网络管理的建议,研判材料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委录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顾问”,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对废旧厂区“散乱污”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相关调研报告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推动解决相关问题。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结合办案向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6件,得到被建议单位的支持。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396件481人,彰显审慎谦抑的刑事司法理念,有效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创新推进以案释法工作,营造尊法守法氛围,在全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共有5篇案例获奖。检察官走进常州经济广播《生活有说法》节目,围绕防范入学、求职、手机APP诈骗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7次,受到群众好评。

  二、回应群众需求,在保障民生中展现检察作为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托司法办案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注重点领域,保障民生民利。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起公诉15件19人,办理了在网络游戏中冒充女性诱骗男性玩家充值等新类型诈骗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守好百姓“钱袋子”。对涉案总金额达14.25亿元的“望洲财富”“统资联”等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帮助集资参与人挽回损失240余万元,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牵头研发“涉众型经济犯罪侦诉审防一体化办案软件”,借力信息化手段解决办案中的难点问题,提升惩治犯罪的质效;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社区巡讲,以干警自编自演的小品和顺口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醒公众小心“陷阱”、避免“踩雷”。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依法办理了韩某等人销售非法走私牛肉案、李某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毛肚案,避免了8500余公斤问题牛肉和10000余公斤问题毛肚被端上餐桌。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9件,均得到整改回复。对张某等人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参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录制,向公众揭示“中药蜜膏”的骗局,提醒注意用药安全。

  关注特殊人群,彰显司法关爱。对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8件34人;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欺凌等犯罪,提起公诉10件11人。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同时,对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对郭氏兄弟轮奸未成年少女案依法提起公诉,郭氏兄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丁某等5名未成年人在闹市区侮辱、殴打另一名未成年人,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我院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追究了5人的刑事责任。在依法惩治“小霸王”的同时,悉心呵护受伤害的“小天使”,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帮助被害女童顺利实现转学,与亲生母亲团聚。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各类法治教育20次,受教育学生达7800余人,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分别担任两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主讲法治教育课。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路俊琦工作室”继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后,又成功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关注农民工权益保护,做农民工兄弟的“娘家人”,积极支持农民工讨薪,作出支持起诉61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共计追讨薪资43.4万元。

  关注社会需求,回应群众关切。广泛、深入倾听群众对检察产品的需求,组织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先后邀请普通劳动者、企业家和医生、教师、村居干部等社会各界代表112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主动征求并跟进落实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走访问需活动,共计走访中小学及幼儿园64所,对走访反馈的需求逐条整理,制作法治微动漫、微电影光盘,统筹安排现场法治教育课。及时、高效地回应群众诉求,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接收录入、内外联动、多元答复“三步曲”工作模式,除4件群众来信因匿名、无联系方式外,其余290件均及时予以回复,回复率达98.63%,该工作模式被省检察院推广。

  三、积极履职尽责,在诉讼监督中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积极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细致审查全案证据,严防漏罪漏犯,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27件,纠正漏捕36人,纠正漏诉8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4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针对公安机关将行政执法中收集的证据材料,直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规范侦查行为。充分发挥审前过滤作用,运用不起诉权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处理在审查起诉环节,避免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全年共对2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法定不起诉2人。

  依法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交付执行、执行监管活动等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6件。针对确定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并撰写分析研判材料,推动上级司法机关关注、解决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及时向执行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将一名判刑后6年未交付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完成“清零”目标,判处实刑罪犯应收监的已全部收监执行。办理的罪犯屠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对逮捕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逐一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4件,采纳37件。落实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工作要求,同步对7名罪犯特赦实施监督。

  依法开展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对生效民事判决提请抗诉7件,得到采纳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裁定再审2件,改判2件。对一起标的为2万元的合同纠纷案细致审查,发现原告隐匿对其不利的证据,导致法院错误判决,我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对原案进行纠正,判决原告败诉,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让恶意诉讼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该案再审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检察建议”。开展集中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件。成功纠正了谢某等3人通过虚构父女关系共同捏造的2起虚假诉讼案件,并追究了谢某等人的刑事责任,打出了遏制虚假诉讼的“组合拳”,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21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建立完善配合协作机制。

  四、强化自身建设,在锤炼队伍中实现能力提升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来院深入解读新思想,帮助干警切实做到学懂弄通。按照区委部署,及时启动主题教育,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院领导带头上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组织开展“向国旗敬礼守初心使命”迎国庆升旗仪式、“我的从检初心”月度讲述等特色活动,进一步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干警自编自演的微视频《检察官的从检初心》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邀请复旦大学教授开设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讲座,强化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提升专业能力。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金融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和虚假诉讼案件专业化办案组,通过集中力量办理某一类案件不断锤炼队伍专业能力。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签署检校共建协议,借助“专业外脑”提升办案水平。院领导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13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带动提升队伍整体水平。联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举办“转变司法理念”专题培训班,引导干警转理念、换思路、提能力。针对骨干人才稀缺、部分青年干警专业能力薄弱的问题,采取“专家业务讲座+干警自主小课堂”的方式,深入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共邀请4位知名专家学者来院授课,干警主讲专业小课堂24次。通过持续的专业能力建设,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干部”,并被荣记个人二等功,9个集体和42名干警获得各级荣誉表彰。

  持续正风肃纪。严把案件程序关、质量关,依托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案件网上流转、同步监控、质量评查,开展流程监控3733次,评查案件232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对照省委巡视常州、省检察院巡察市检察院反馈意见,深入查摆、立行立改,切实将整治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全年对检察干警诫勉谈话1次,提醒谈话5次。开展具有检察职业特点的“嵌入式”监督,围绕打听过问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等廉政风险点,开展排查防控,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对保密工作、涉案财物管理、公车使用、食堂采购等开展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围绕办公秩序、会风会纪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日常检务督察15次。

  主动接受监督。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查阅、刻录232次,听取律师意见550人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惩治和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邀请5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7次,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公诉人出庭案件8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45条、程序性信息1330条、生效法律文书801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区政法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诚挚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改进和提升。二是依托司法办案推动社会治理还做得不到位,与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相对薄弱。四是专业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专家型、领军型人才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改进,也希望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加强监督,多提意见建议。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高质量城区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把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深挖彻查,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坚持“由点到面到系统”的治理思路,加强对案件背后社会治理问题的深入分析,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勇担职责使命,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立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具体检察工作中落实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依托检察建议、风险研判等形式,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的监督,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逮捕诉讼化、退回补充侦查等监督机制。完善案源发现、申诉受理、案件协调、跟踪监督等机制,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科学发展基础。始终抓牢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和发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始终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与岗位基本要求相适应的业务培训模式,紧紧围绕业务需求和实战导向,深入开展岗位素能训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钟楼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