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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院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06-26 14:30:00  来源:常州钟楼人民检察院

  日前,钟楼区院与钟楼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设立值班律师工作站,明确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操作规范,推动值班律师到岗履职,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化、常态化运转。

  自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为深入贯彻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该院多次就值班律师派驻工作与区司法局沟通协商,并赶赴金坛区院等单位学习经验,在总结前期试运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了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会签了《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从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机制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由区司法局组建值班律师库,安排值班律师于每周二、四下午到该院值班,每周三下午随该院干警到看守所为未被羁押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值班律师工作站设在该院12309服务中心,配备了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值班律师办公和服务提供保障。

  编辑:左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