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拟在对一起支付宝诈骗案中的涉案手机进行数据恢复。《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要求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钟楼区院派员参与了解了侦查机关邀请见证人见证取证过程的情况。
根据钟楼区院与区公安分局、法院联合会签的《关于完善刑事见证人制度的实施意见》,公安机关联系了钟楼区刑事见证人库专业见证人——江苏理工学院计算机老师陈湘军。承办民警向见证人简要介绍了案情,讲述了电子数据提取有关原理、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在见证人的现场见证下,对手机数据进行了恢复和提取。见证人依法履行见证职责,并证实公安机关对该案电子数据的提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提取过程具有客观性、完整性、连贯性。